贵州云盛矿业有限公司6×25000KVA硅锰合金电炉异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贵州云盛矿业有限公司6×25000KVA硅锰合金电炉异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2014年08月25日 11:02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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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硅锰合金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云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25000KVA硅锰合金电炉异地技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云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25000KVA硅锰合金电炉异地技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云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25000KVA硅锰合金电炉异地技改项目

二、项目概况:

贵州云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前身为贵州明鑫冶金有限公司,原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区特1号12栋,由于城市不断扩大,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将企业实施异地技改并更名,企业拟选址位于贵州黔东经济开发区,新征土地333500m2,新建建筑面积122687m2,建设主要内容为6×25000KVA硅锰合金电炉工程,年产25万吨硅锰合金。硅锰合金主要是以锰矿为主要原料、焦炭作为还原剂配加一部分硅石,在埋弧电炉中由电能转化为热能加热而进行高温化学反应的电热过程。中低碳锰铁主要以硅锰合金、锰矿为主要原料,在埋弧电炉中由电能转化为热能加热而进行高温化学反应的电热过程。

三、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气、生产及生活废水、固体废物及设备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废气

⑴冶炼炉废气

矿热炉有组织烟气设置沉降室+布袋除尘器+旋流板式喷淋脱硫塔处理后,煤气进贮气柜,经燃气锅炉燃烧发电,燃烧产生的废气由15米烟囱外排,15米烟囱排放口需安装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烟气在线监测装置,除尘效率为99.9%,脱硫效率为90%。精炼炉有组织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矿热炉烟气一起经15米烟囱外排,除尘效率99%。最终烟尘、SO2外排浓度均低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⑵出铁口烟气

出铁口产生少量含尘烟气,拟采取侧吸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矿热炉烟气一起经15米烟囱外排,集气效率90%,除尘效率99%。外排的烟尘、SO2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

⑶无组织排放烟气

①冶炼炉炉体无组织

矿热炉无组织排放的烟气经过敞开式结构厂房,利用热压形成上升气流,从厂房顶部及周围外排,烟尘及SO2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能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

②出铁口无组织

本项目冶炼电炉出铁口无组织排放的烟气利用热压形成上升气流,从厂房顶部及周围外排,烟尘及SO2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能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

⑷原料粉尘

本项目原料不设破碎系统,外购满足生产的原料;原料配料、转运等处采用密闭罩,以减少粉尘的外溢和污染。

原料场为露天堆场,环评要求露天堆场增加棚架,设置成半封闭堆棚,减少扬尘以及雨水冲刷,保证料场外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通过以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烟尘排放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电炉循环冷却水和铬铁回收系统废水。

⑴雨水

厂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厂区暗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渣冷却。

⑵设备冷却水

矿热炉、精炼炉等冷却用水均是间接冷却,为净冷却水。水使用后仅温度升高,经冷却循环水池后回供。

⑶工艺废水

渣冷却用水为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渣冷却池底部沉淀回矿热炉冶炼;振动筛选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⑷生活污水

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渣冷却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铬铁回收系统沉淀池矿渣、烟尘、冶炼渣、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⑴工业固体废物

工艺过程产生的硅锰渣外售给水泥厂作为配料使用,中低碳渣、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矿热炉重新冶炼;废耐火材料返回耐火砖生产厂家作制砖原料;废砂经钢筛筛选出杂质后回用,杂质则回矿热炉冶炼。本项目工艺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利用及资源化,不向外环境排放。。

⑵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场处置,不得乱堆乱放。

4、设备噪声

设备上选择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保持设备运转正常。强噪音设备均进行隔音措施,尽可能地安装在室内;利用屏障阻止噪音传播,如隔声罩、隔声间等;利用吸声材料吸收噪音,如进气、排气消声器、吸声体等;包扎管道,阻尼减振消声;利用声源的指向性控制噪音,如将风机出口朝上空;建筑物内部采取吸音处理。对工人采取戴防噪声耳罩和防噪声耳塞等噪声防治措施。经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上环保措施,预计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

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2、期限:2014年8月18日~8月2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⑴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云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和平 ;   联系电话:18984519909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顺志  联系电话:0571-82729067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邮编:311201

⑵电子信箱:

贵州云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qq.com;  环评单位邮箱:wszhi8@163.com

⑶问卷调查。

七、保留时间:10个工作日(2014年8月18日~8月27日)。

 

建设单位:贵州云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4年 8月18日

  • [责任编辑:Sop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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