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亿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25500kVA硅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哈密亿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25500kVA硅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2015年01月16日 16:44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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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硅铁 矿热炉 环保评价 哈密亿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导读]哈密亿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25500kVA硅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哈密亿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25500kVA硅铁项目

  2、建设单位:哈密亿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骆驼圈子工业园区,哈密亿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规划用地范围内

  4、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本项目主体工程为一座25500KVA规格的硅铁电热炉及其相关附属的除尘设施,硅铁设计产量约16500t/a。用地面积约18744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施工期间工程汽车排放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土地平整、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多余的土、石、沙、砖、水泥等建筑固废以及装修过程产生的装修固废等。

  (4)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硅铁炉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SO2和NOx。。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 废物主要有硅铁炉产生的炉渣、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电极和生活垃圾。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矿热炉、变压器、皮带运输机、风机和水循环泵。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

  (2)废水:基坑废水和砂浆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项目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做到妥善堆存,并及时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进行倾倒。

  (4)噪声: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2、营运期

  (1)废气:根据冶炼硅铁烟尘性质和除尘效果,结合本项目投资状况,选定负压离线袋式除尘器,该设备除尘效率可达到98.2%,排放的烟尘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铁合金熔炼炉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烟气中的SO2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为处理生活污水,本项目设置化粪池一座,处理能力约为5m3/d。化粪池可较为有效地去除生活污水中的悬浮物、CODCr和BOD。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各项污染物均能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冬季暂存夏季用于绿化浇灌。

  (3)固体废物:硅铁炉所产生的炉渣在堆场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经封装后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经手工精整产生的精整碎屑经收集后回炉重新冶制硅铁;本项目所使用的电极为石墨材质,替换下来的废电极在指定地点暂存,定期由生产厂商回收;本项目的生活垃圾由工业园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厂区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本项目在设计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将产生噪声的声源分别置于建(构)筑物内,并对门窗、墙壁等进行隔音处理,站内墙采用吸声材料贴面,采取上述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有关要求,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能够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工程符合城市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石河子市有关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建筑设计构思新颖,功能设施配套齐全,景观独具特色,污染防治措施可达性较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致函或致电向环评单位索要查询本项目的环评报告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书信、传真及电话方式就本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哈密亿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苗经理

  电话:18699990114

  ——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志鹏

  电话:18690963614

  2014年1月14日

  • [责任编辑:Phillip.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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