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大手笔”增资遭监管问询

平煤股份“大手笔”增资遭监管问询

  • 2021年06月03日 15:05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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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煤炭,增资,监管
[导读]近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煤股份”)因一项增资事宜被上交所下发了监管工作函。

中国铁合金网讯:近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煤股份”)因一项增资事宜被上交所下发了监管工作函。

事情要从十天前说起。5月18日,平煤股份公告称,拟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平煤神马集团”)、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神马股份”)共同以现金方式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共计21.96亿元。其中,平煤股份增资金额为7.68亿元。
 
据悉,平煤股份在财务公司尚有存款余额18.39亿元,未发生过贷款业务。值得注意的是,平煤股份自身还背负150多亿元有息负债。上述情况引起上交所关注,要求平煤股份说明向财务公司现金增资,而非偿还外部债务的主要考虑和合理性,并要求自查控股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存在违规风险。
 
拟以7.68亿元现金增资关联方
 
公告显示,平煤股份拟与控股股东平煤神马集团、兄弟公司神马股份签订关于财务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合计21.96亿元。
 
根据河南中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将财务公司净资产评估值32.93亿元作为本次增资定价依据,确定每1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1.0978元。
 
记者注意到,此次增资最多的为持股比例最低的神马股份,增资额达10.21亿元,增资完成后,其持股比例将由14%提高到27%。平煤股份拟按原持股比例增资7.68亿元,持股比例保持35%不变。控股股东平煤神马集团仅增资4.06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由51%下降为38%。
 
由于平煤股份、神马股份均为平煤神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增资的财务公司由三方共同持股,自2013年8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等。
 
评估报告透露,财务公司账面主要资产为发放的贷款和垫资70.9亿元,存放同业款项34.1亿元,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存款5.6亿元。资产总计111.34亿元,负债主要为吸收的78亿元存款,所有者权益合计32.9亿元。
 
对于增资的目的,平煤股份只在公告中表示为了促进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提升资本实力,增强公司竞争力,其余并未有过多解释。
 
存贷双高现象突出
 
平煤股份资金实力如何?
 
年报数据显示,平煤股份2020年共实现营业收入约22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7亿元。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535亿元,其中货币资金76.5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4.3%。
 
从账面来看,平煤股份确实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不过,记者注意到,平煤股份还存在较大的有息负债。2020年末,有息负债余额高达151.58亿元,其中仅短期借款就达43.3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也有23.91亿元,另还有13亿元的长期借款。债务压力下,平煤股份存在较大的财务费用。2020年,利息费用竟高达约13亿元,几乎与当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相当。而利息收入仅为1.46亿元,不足利息费用的零头。
 
而就在本次增资计划发布一个多月前,平煤股份还公告了一项债权融资计划,称拟在北京金融产品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5亿元债权融资计划,以增加公司资金现金流,补充资金流动性,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
 
明明账面有超70亿元的货币资金,且还欲以超7亿元对财务公司增资,平煤股份为何又需要5亿元的融资?同时存在大额借款,以至于每年需要负担超10亿元的财务费用?
 
上交所对此也提出质疑:公司货币资金和有息债务规模较大,请公司结合目前资金情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债务规模,说明向财务公司现金增资,而非偿还外部债务的主要考虑和合理性。
 
另外,年报透露的信息显示,2020年末,平煤股份在财务公司有高达18.39亿元的存款余额,却未曾对财务公司发生过贷款业务。上交所也因此要求平煤股份说明2020年在财务公司存有大量存款的情况下,从外部大额融资但不从财务公司贷款的合理性。
 
被质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资料显示,平煤股份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和煤炭销售。煤炭品种主要有1/3焦煤、焦煤及肥煤,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冶炼精煤两大类。
 
近几年,平煤股份经营业绩一直较好,2018—2020年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7.15亿元、11.55亿元、13.87亿元。
 
不过,此次增资背后牵出的种种异象,让上交所对平煤股份产生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质疑,并进行了一连串发问。
 
“结合公司近三年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其他方实际使用或及其他变相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输送资金或其他输送利益的情况。”“进一步自查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核实是否存在其他违规风险,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交所在监管函中如此发问。
 
5月26日,平煤股份发布《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称由于《工作函》中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目前正在内部审核阶段,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函件,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截至记者发稿前,平煤股份暂未对上交所的监管函公开回复。
 
本文来源:中国能源报

 

  • [责任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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