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有色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年内发布

钢铁有色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年内发布

  • 2009年09月08日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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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钢铁 有色 兼并重组 指导意见
[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陈燕海在7日召开的全国原材料工业座谈会上表示,工信部正在编制鼓励、支持和引导钢铁、有色金属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并力争年底前发布实施。

他表示,工信部已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7部门开展了工作,争取与工信部制定的鼓励兼并重组意见相配套,年底前发布实施。兼并重组是钢铁和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的重头戏,工信部目前正努力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力求有所突破。 

据了解,今年以来,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作用下,原材料工业逐步走出低谷,呈现出产量增长、价格回升、效益好转的良好态势,保增长取得明显成效。但陈燕海指出,原材料工业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复杂,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企稳回升的基础并不牢固,生产经营再次出现被动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譬如,国际需求短期内难以恢复,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不足。此外,产能过剩也存在加剧之势。2008年底,我国钢铁、电解铝、化肥、水泥、平板玻璃等大多数原材料领域,均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随着市场价格的回升,一些闲置产能在需求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盲目启动,对脆弱的市场供求关系造成冲击,使调整结构、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陈燕海表示,将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环境监管,严格依法依规供地用地,实行严格的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建立信息发布制度。目前,工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抑制钢铁行业重复建设、促进钢铁行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他还透露,要研究制定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分类细则,鼓励高端产品出口,限制一般加工产品出口。针对部分石化、钢铁、有色产品进口增加过快的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反倾销等贸易措施。要下大力气规范铁矿石进口秩序,引导铁矿石流向,推动钢铁企业的联合重组和淘汰落后。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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