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镁砂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5年度镁砂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2015年07月17日 16:12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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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镁 金属镁 镁砂 碱烧镁
[导读]2015年度镁砂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15年7月15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26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度镁砂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15年7月15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26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轻重烧镁

包括天然碳酸镁(菱镁矿)、熔凝镁氧矿(电熔镁,包括喷补料)、烧结镁氧矿(重烧镁,包括喷补料)、碱烧镁(轻烧镁)、废镁砖。

海关商品编码

备注

25191000

天然碳酸镁(菱镁矿)

25199010

熔凝镁氧矿(电熔镁,包括喷补料)

25199020

烧结镁氧矿(重烧镁,包括喷补料

25199030

碱烧镁(轻烧镁)

25309099.10

废镁砖

25199099.10

其它氧化镁含量在70%(含70%)以上的矿产品

25309099.30

未煅烧的水镁石

38249092

按重量计含氧化镁70%以上的混合物

  二、招标数量

  轻重烧镁:33万吨

  其它氧化镁含量在70%(含70%)以上的矿产品:3万吨

  未煅烧的水镁石:13.5万吨

  按重量计含氧化镁70%以上的混合物:0.69万吨

   三、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7月16日

  截标时间:2015年7月16 日16:00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7 日10:00

四、投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企业完成投标操作10分钟后,可登陆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的"电子招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查询标书是否已被主机成功接收。对截标前30分钟内投标企业提交的查询,系统不能保证反馈所投标书是否被主机成功接收的消息。

如电子投标出现故障,请最迟于截标时间前2小时同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户服务热线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否则,企业投标操作失败将自行承担责任。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电话:010-67870108(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67800343

五、投标量

 (一)轻重烧镁

1、最低投标量为5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12-2014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0.4万吨(含)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31%

 

小于0.4万吨  

1240吨

2、年平均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9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1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二)其它氧化镁含量在70%(含70%)以上的矿产品

1、最低投标量为1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12-2014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等于900吨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32%

 小于900吨 

288吨

 

2、年平均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三)未煅烧的水镁石

1、最低投标量为2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12-2014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等于0.2万吨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28%

小于0.2万吨  

 560吨

 2、年平均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95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05+年平均供货数量×50%

如企业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 年平均供货数量,则

年平均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95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05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四)按重量计含氧化镁70%以上的混合物

1、最低投标量为2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12-2014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等于600吨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40%

 

小于600吨 

240吨

 

 2、年平均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9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1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六、最低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均为废标。

七、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

将所有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累计投标企业的投标数量,当累计投标数量与招标总量相等时,计入累计投标总量(即招标总量)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为其投标数量。如果在最低中标价位的企业投标数量之和超过剩余配额数量时,此价位的企业按其投标数量比例分配剩余配额。企业中标数量低于最低投标数量的,按未中标处理。

企业中标价格即为企业投标价格。

八、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7月17 日10:00开标,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7月20 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7月22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九、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企业中标后,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X中标数量X1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帐号:7112410189800000681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镁砂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85692739,85692735

传真:010-65882509 

  • [责任编辑:tiany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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