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21年01月04日 16:55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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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钢铁,不锈钢,铁合金,硅铁,锰铁,硅锰,铬铁,电解锰
[导读]中国铁合金网讯: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国铁合金网讯: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公告 2020年 第78号


  为规范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再生钢铁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

  三、不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

  四、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30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印发

  • [责任编辑:tiany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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